跳至主要內容

「使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更好地照顧兒童的需要」持份者交流會持份者的意見

  • 鑑於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現有模式已沿用多年,服務營運機構普遍歡迎對有關服務進行檢討,並期望能參與檢討過程,提升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以更切合兒童的需要。政府應從宏觀的角度全面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檢討範圍包括服務銜接、不同類型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定位、兒童在過渡至另一類型服務時的情緒需要、資源分配和服務數據(例如需要續顧支援及與家人團聚的兒童人數等)。亦應加強醫社合作,以強化服務之間的連繫。
  • 由於兒童在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差別很大,不同組別的參加者均認為,政府應為不同年齡組別的兒童分別提供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以進一步照顧他們的需要。可參考本地教育制度的分類,即幼稚園、小學和中學。 
  • 兒童之家採用混合模式。前線員工表示,兒童踏入青少年階段,會對性和性別差異感到好奇,他們在管理這些兒童方面遇到困難。
  • 有參加者認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兒童或青少年需要特別關注,而且無法在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單位內與其他兒童融洽相處,目前為他們提供的服務不足。參考海外經驗後,建議為這些兒童或青少年提供中途宿舍或治療院舍服務,協助他們康復及適應在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單位的生活。
  • 現有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應處理少數族裔兒童的文化和宗教需要,例如食物選擇和宗教儀式。
  • 應檢討有關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現行法例,以加強保障服務營運機構和兒童,例如在不同情況下介入兒童的行為。
  • 參加者就家庭團聚問題表達了共同關注。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兒童無法與家人團聚。照顧及訓練計劃應配合這些兒童的需要,培育他們成長和發展。
  • 參加者認為應為無法與家人團聚的兒童(包括已逾目標服務年齡而須離開服務單位的兒童)提供續顧支援服務。其中有部分兒童因未能應付高昂的生活費用而陷入經濟困難。在過渡措施方面,可考慮為他們提供青年宿舍宿位。
  • 應加強跨專業協作,為家庭提供協助和支援,以便為家庭團聚作好準備,並為兒童選擇適合類別的服務,促進兒童的成長和發展。這對於有個人問題(例如有精神健康問題或入獄)的家長而言,尤其重要。
  • 評估機制應予加強並由數據主導,以便更清楚了解兒童的個別需要和特點,配對適合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並為兒童制訂照顧及訓練計劃。
  • 建議讓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院舍參與制訂留宿兒童的長遠福利計劃,以便評估保護令個案中兒童的情況。
  • 參加者關注到院舍是否有足夠空間滿足留宿兒童的不同需要,例如有情緒問題的兒童需要在隔離區單獨冷靜下來,以及使用輪椅和助行器具的兒童需要更多空間四處走動。此外,參加交流會的部分家長/照顧者認為服務單位陳舊,但也有部分人表示,服務單位最近完成了翻新工程,環境令人滿意。
  • 有參加者建議,院舍和設施的設計應滿足留宿兒童的特別需要,例如增加活動室。他們還表示難以共享學校專為這些兒童而設的設施。 
  • 參加者關注到人手短缺和員工流失率高的問題,影響了為留宿兒童提供的照顧服務的質素。他們指出,各項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幼兒工作員的現有人手比例不足以為每名留宿兒童提供全面的照顧服務。鑑於招聘困難,建議檢討幼兒工作員的薪酬和為他們提供更好的職業前景。目前督導人員的整體素質和人手比例亦不理想,建議提高督導人員的人手比例和專業水平。
  • 鑑於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有特殊教育需要和精神健康需要的兒童越來越多,參加者指出這些兒童缺乏專業支援,包括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言語治療和臨床心理學。由於這些兒童當中,很多都正在接受藥物治療,因此亦需要提供醫療支援,為他們配藥和進行其他醫療跟進。  
  • 參加者對幼兒工作員的專業水平表示關注。建議以有系統的方式為幼兒工作員提供專業培訓,使他們具備知識和技能,處理有特殊教育需要和精神健康問題的兒童。此外,幼兒照顧服務培訓課程的資格應獲得專業認可,以提高幼兒工作員的專業水平。
  • 管理人員表示,個別院舍因人手緊絀,而留宿兒童又需要悉心照顧,因此難以安排員工接受培訓。建議的改善措施包括招聘替假員工和提供到舍培訓,以便員工盡量參加培訓。有前線員工亦建議與醫學界合作,以分擔他們陪同留宿兒童就診的工作。
  • 一名參加交流會的家長表示,留宿幼兒中心曾錯派藥物給其子女服用。應加強家長在監察服務方面的參與。
  • 有參加者建議,檢討監察機制時應參考海外的成功經驗,尤其是制訂主動的監察機制,並特別關注兒童的需要和正面經驗。
  • 參加交流會的大部分家長/照顧者對其子女所接受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感到滿意。有關服務對照顧兒童、提供情緒輔導,以及培養兒童的自理能力,很有幫助。
  • 參加交流會的一些家長/照顧者表示,在2019冠狀病毒病期間,政府收緊離舍渡假安排,家人難以探訪居於留宿幼兒中心的兒童,亦無法完全了解子女的情況。
  • 另外有一些家長/照顧者建議,政府應加強他們對接受住宿照顧服務的兒童的不同福利要求的認識。例如,一些家長並不知悉,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惠人如在政府資助的院舍接受住宿照顧,其可獲發的津貼將會調整至普通傷殘津貼的金額。削減津貼給家庭帶來了經濟負擔,令家長無法滿足子女的特殊需要,尤其是有子女被診斷患有罕見疾病的家庭。
  • 部分管理人員關注緊急/短期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供應不足的問題,無法滿足由於各種家庭困難和危機而急需住宿照顧服務的需要。
  • 參加交流會的一些管理人員認為,檢討和加強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過程漫長。政府應採取短期措施,解決居於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單位的兒童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