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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虐待兒童」持份者交流會政府就持份者意見之回應及跟進

統籌與兒童有關的政策和措施

  • 政府十分重視保護兒童。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成立,是高層次的諮詢組織,負責監察不同政策局和部門下與兒童有關的政策和措施。委員會下設四個工作小組,負責研究有關保障兒童福祉的政策和計劃,及舉辦持份者交流會,並每季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匯報工作進展。當中,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着重處理與保護兒童有關的事宜和政策。
  • 委員會一直在不同媒體進行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保護兒童的意識,並加強有關的公眾教育。委員會會繼續加強有關保護兒童的宣傳工作,並會繼續監察和評估相關政策局/部門在保護兒童方面的工作。
  • 通過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委員會資助非政府機構、學校和兒童關注團體推行與兒童事項有關(包括推廣保護兒童)的推廣和公眾教育計劃。
  • 委員會亦已展開有關在香港發展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的顧問研究,就其可行性、實施框架和其他相關事宜提供分析和建議。

預防及/或及早識別和介入懷疑虐待兒童

  • 立法工作
    • 勞工及福利局已展開有關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建議立法工作,目標是在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社會福利署(社署)正籌備為將來受規管的有關專業工作者提供適當培訓,以提升他們及早識別和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政府正就強制舉報規定的實行細節諮詢持份者,包括須承擔強制舉報責任的專業工作者、舉報門檻、舉報渠道及保障舉報者權益的條文等。政府亦會考慮如何推展法律改革委員會二零二一年九月發表有關「沒有保護罪」的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
  • 支援服務
    • 社署轄下的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為極需援助或高危家庭(包括有育兒困難的家庭)提供支援服務,包括輔導、治療和支援小組,並轉介有需要的家庭接受適切的幼兒支援服務。
    • 政府在2022-23年度把「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先導計劃」恆常化,為約780間資助學前單位的約13萬名學前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工服務。該服務旨在及早識別和支援有福利需要的學前兒童及其家庭。
    • 衞生署的家庭健康服務透過本港母嬰健康院的網絡,為初生嬰兒至五歲兒童提供全面的促進健康和預防疾病服務。透過幼兒健康及發展綜合計劃,兒童於不同年齡到母嬰健康院接受免疫接種、健康及發展監察服務,以及為家長提供親職服務,以促進學前兒童的身體、認知和社交情緒健康。家長通過多種方式獲得有關親職的資訊和輔導,令他們具備所需的知識和技巧,以正向的親職方法,培養兒童健康成長。通過監察服務,如發現兒童有健康和發展問題,將獲轉介至合適的專家作進一步跟進。
    • 由母嬰健康院識別的高危孕婦、兒童及其家庭將會在「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下獲得適時的健康和社會服務。當局為社工和前線醫護人員制定了「親職能力評估框架」,以協助評估家庭是否有足夠能力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向兒童提供成長發展所需的環境,以及在有關方面的協作下為兒童制定適合的福利計劃。政府會檢討「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務求加強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衞生署和社署之間的跨專業溝通和合作。
    • 衞生署的學生健康服務每年為所有小學和中學日校的學生提供健康評估,通過促進健康和預防疾病服務,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為有發展障礙的兒童提供綜合專業評估、康復計劃建議和支援。懷疑個案會轉介至醫管局各醫院的虐兒個案統籌醫生和兒科醫生,及/或向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舉報。亦會就受影響學生的福利和持續照顧而聯絡學校社工或社署社工。
    • 如懷疑有性侵犯個案,醫管局的兒科醫生會與警方/醫管局的婦科醫生聯絡,視乎需要進行法醫檢驗和採取跟進行動。
  • 處理虐待兒童個案
    • 由社署、教育局和警方共同發布的《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年修訂版)》,為學校和機構提供原則和指引,供其制定相關的保護兒童政策、措施和處理程序,以防止兒童受到虐待,保障兒童的安全和最佳利益,同時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援。這些措施包括安排專責人員處理懷疑虐待兒童事件、為職員提供相關培訓,以及在聘請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僱員時,查核合資格申請人有否性罪行方面的刑事定罪紀錄。
    • 警方接手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後,會考慮兒童的福利,並與社署和有關方面保持緊密聯繫,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安排錄影會面。
    • 懲教署對在囚人士任何形式的欺凌行為均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任何違法行為都會嚴肅處理。懲教署鼓勵性罪犯自願參與署方提供的心理治療計劃,協助他們改過自新。
  • 培訓業界人士
    • 社署、教育局和警方定期合辦有關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培訓計劃,以提升不同專業人士的知識和技能,並促進跨專業合作。警方和社署亦定期合辦「與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證人錄影會面督導人員訓練課程」,讓警務人員、社工和臨床心理學家掌握進行錄影會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
    •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負責在執法機關完成調查工作及/或法庭程序完成後,檢討須呈報予死因裁判官的兒童死亡個案(包括慘劇個案)。檢討委員會能促進跨界別及跨專業合作,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透過檢討的個案,找出在提供相關服務的過程、制度及多專業合作上的良好做法或汲取到的經驗,並提出改善建議;以及跟進有關建議的落實情況。

教育及推廣保護兒童

  • 學校教育
    • 教育局於二零二一年公布《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讓學校以全面方式推廣價值觀教育(包括性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局一直製作相關的學與教資源(例如「不要責備受害者」、「友儕間的性騷擾」和「認識家庭暴力」),以培養兒童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正確的行為。
    • 《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2017)在相關的發展目標和學習範疇中涵蓋與性教育有關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例如認識自己的身體、培養自我保護意識,以及學習如何以恰當的方式表達感受和需要。
    • 為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以免受到性侵犯,中小學各學習領域的學校課程和相關科目均涵蓋有關自我保護的課題,例如「保護自己的身體,包括私隱部位」、「處理性侵犯事件」、「影響兒童發展的因素」、「虐待兒童」和「全球議題:兒童福祉」。
  • 家長教育
    • 衞生署製作了多項正面親職教育資源(例如通過培訓計劃、單張、短片、網站),為家長提供產前和兒童學前時期有關育兒、兒童發展和正面親職的指導。至於子女有初期行為問題或在管教方面遇到困難的家長,母嬰健康院亦為他們提供有系統的小組訓練計劃,教授他們正面的管教技巧。同時提供有關促進家長心理健康(例如減輕親職壓力)的教育資源。二零二一年,衞生署製作了一系列有關兒童社交情緒發展和為幼兒情緒導航的六份小冊子和三套短片。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到訪母嬰健康院的人士可取得這些資訊,這些資訊亦已上載至家庭健康服務的網站(http://s.fhs.gov.hk/ighl1http://s.fhs.gov.hk/jpdui)。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在其網站推出了「家長教室」,給家長示範正面親職的各種技巧和方法。
    • 自二零二零年起,教育局推行全港的「正向家長運動」,推廣家長教育,並推出「家長智 Net」網站,方便家長獲取有關支援學生身心發展的資訊。教育局亦提供資源,供學校的家長教師會和各區的家長教師會聯會舉辦活動和家長教育課程,並支持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舉辦家長活動和親職技巧講座等。
  • 公眾教育
    • 自二零零二年起,社署推出「凝聚家庭 齊抗暴力」宣傳運動,以加強公眾認識凝聚家庭和防止虐待兒童的重要性。社署亦透過宣傳單張、影片、電視宣傳短片和電台宣傳聲帶,以及動畫短片等多種方式推廣保護兒童。公眾可於社署設於YouTube的頻道及/或社署和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社署的家庭和兒童保護服務課閱覧這些資料。
    • 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衛生署在其網站(http://s.fhs.gov.hk/a7epuhttp://s.fhs.gov.hk/k96meand)開設了以保護兒童為題的專頁。
    • 自二零一零年起,警方推行「警察社區聯絡助理計劃」。社區聯絡助理是警隊聘請的少數族裔人士,協助警區加強與少數族裔社羣的溝通及互相了解。為加強教育少數族裔家長對保護兒童的重要性的認識,社署安排以五種少數族裔語言播放有關防止虐待兒童的電視宣傳短片,並以八種少數族裔語文印製有關保護兒童的宣傳單張。

為高危兒童及其家人提供支援

  • 精神健康支援服務
    • 為支援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的精神健康,醫務衞生局在2021-22年度向醫管局增加撥款,分階段在港島東和九龍中聯網設立專門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服務,加強與兒科醫生合作,訓練跨專業知識,並在2021/22 學年將「醫教社同心協作計劃」擴展至210所學校。醫管局已設立系統轉介有需要的兒童進行心理評估。另外,社署會為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包括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輔導、治療小組和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的服務。
  • 支援來自濫用藥物家庭的兒童
    • 為盡早識別兒童潛在的健康和發展問題,衛生署加強了兒童的健康和發展監察,以便及時介入和提供支援。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起,社署的11間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及戒毒輔導服務中心亦獲提供額外資源,以加強它們在及早識別、接觸和支援濫用精神藥物者方面的能力,包括濫藥的孕婦或家長。2020-2022年,禁毒基金資助了16個由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有關支援濫藥的孕婦和家長的項目。
  • 幼兒照顧服務
    • 社署一直致力增加幼兒中心服務的名額。一所位於沙田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投入服務,提供 105 個服務名額,社署亦會在未來數年設立更多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此外,社署正從市場物色合適的物業,以增設更多幼兒中心。政府亦會檢討「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並自2021-22年度起分階段重整全港19間互助幼兒中心。
  • 離異家庭的支援服務
    • 政府在2018/2019年度增撥資源以支援正辦理離婚/離婚/分居的家庭,包括推廣持續父母責任的概念,加強共享親職輔導和親職協調服務,並於二零一九年十月起把兒童聯繫服務納為5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主要支援服務之一。
  • 臨時住宿服務
    •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為身處危機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支援服務。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起,社署在婦女庇護中心和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增派人手,以加強對入住人士的幼兒照顧支援服務。營辦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已獲撥款(例如獎券基金)改善中心的環境和設施。

虐兒受害人的介入服務和福利計劃跟進

  •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
    • 全港 11個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處理虐待兒童個案,並為虐兒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初步評估及,如有需要,因應學校或非政府機構的報告/要求,提供法律保護和背景調查)。自二零一九年四月起,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加強了對非政府機構前線社工的支援,當中包括及早識別懷疑虐兒個案、主持「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以及對受害人和家庭的支援。社署的臨床心理服務課,提供個人、夫婦或家庭治療,以滿足在童年時曾受性侵犯,而如今已成年的人士的特別需要。
  • 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
    • 「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是由有關專業人士(例如醫務人員、臨床心理學家、老師、學校社工和警方代表等)召開的會議,以交流專業知識、資料和關注點,重點是保障兒童的安全和最佳利益。為促進家庭成員更大程度的參與和動員家庭資源,有關兒童的父母會接受再度虐兒的風險評估,並參與製訂安全和跟進計劃。
  • 寄養服務
    • 社署積極招募寄養家庭,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寄養服務。自 二零二零年起,社署已開始招募提供短期和替假服務的寄養家庭,讓提供長期寄養服務時的寄養家長可作短暫休息。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機構為本為寄養兒童提供的加強臨床心理支援服務」開始實施,由臨床心理學家為寄養家長提供培訓,以進一步支援他們處理寄養兒童和青少年的特殊學習需要。
  • 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 社署近年增加兒童住宿照顧名額及推行多項改善措施,以改善居住環境、增加人手及加強專業支援。同時透過「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為接受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而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到院康復服務。
    • 政府於二零二二年四月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以及相關服務的監管,並提出改善措施。第一階段有關留宿幼兒中心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的檢討已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完成。第二階段有關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預計將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完成。
    • 社署為父母因遇到突發或緊急事故而無法照顧他們的子女,提供緊急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社署會密切監察及檢視服務需求,並會透過靈活調配現有資源增加服務名額。

與保護兒童相關的法律事宜

  • 政府一直透過現有法例和各種措施,確保兒童免受虐待。
  •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和《領養條例》(第 290 章)規管照顧或保護令的申請和兒童的領養,目的是保護受虐兒童,並及時為他們制訂長遠福利計劃。勞工及福利局已展開有關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立法工作,目標是在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載有條文,將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其所看管的兒童定為罪行。政府認同兒童應該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成長。在制定任何政策或立法前,政府需要作出仔細考慮,以平衡各種不同因素,包括個人私隱、選擇、責任及權利、公眾利益、社會取向、以及立法能否有效解決問題以達致預期效果等。立法禁止家長體罰子女是一個複雜的議題,需要社會大眾充份討論以達致共識後,始能考慮推行。
  • 政府已擴大由二零一一年開始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範圍,並推出多項優化措施。在推行進一步擴大該機制的範圍時,將考慮保護兒童和罪犯的更新需要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