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 – 特別徵集向少數族裔社群推廣保護兒童的項目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會)設有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目的旨在讓非政府機構、學校和兒童關注團體等申請撥款,推行與兒童事項有關的推廣及公眾教育項目,促進兒童的權利、權益、福祉和發展。
為配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條例》)於2026年 1 月實施,委員會特別徵集以「向少數族裔社群推廣保護兒童」為特定主題的項目提交申請(特別徵集),以提高少數族裔社群對《條例》及保護兒童的意識。
申請機構可提交主要聚焦地區/學校的一年期項目的申請,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30萬元。所有活動必須於2025年8月1 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進行。申請機構需具備於過去兩年內舉辦規模和性質相若,並以少數族裔社群為目標參加對象的推廣及公眾教育項目之相關經驗。成功申請機構須(i)在2025年11月內提交一份涵蓋項目首三個月(即2025年8月至10月)的進度報告;及(ii)在2026年2月內提交一份涵蓋項目首六個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進度報告,並在 2026 年9月30日或之前提交總結報告。
特別徵集現正接受申請,詳情見《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 – 特別徵集向少數族裔社群推廣保護兒童的項目撥款指引》及申請表格【註】。
符合資格的團體或機構如欲提出撥款申請,請使用載於撥款指引附件B的紙本申請表格填寫撥款申請,並於2025年6月10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其他所需文件,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委員會秘書處(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0樓)。(註: 如透過郵寄方式遞交申請,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申請機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已貼上足夠郵資的郵費,以避免撥款申請表格未能成功送遞。所有郵資不足或未付郵資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信封面請註明「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 – 特別徵集向少數族裔社群推廣保護兒童的項目」,逾期遞交的申請,一般不予考慮。每間機構不得提交多於一份項目申請。
委員會將於2025年下半年,另行邀請有關2025-26年度恆常「資助計劃」下其他主題的資助項目申請。
如就是次特別徵集或「資助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委員會秘書處(電話:3655 5853;電郵:coc@lwb.gov.hk;傳真: 2523 1973)聯絡。
【註】上述撥款指引只適用於是次特別徵集。如2023-24年度或2024-25年度「資助計劃」的資助機構需查詢該年度的撥款指引或相關資料,請與委員會秘書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