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會)設有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目的旨在讓非政府機構(包括兒童關注團體)和學校等申請撥款,推行與兒童事項有關的推廣及公眾教育項目,促進兒童的權利、權益、福祉和發展。
2025-26年度「資助計劃」現正接受申請,詳情見2025-26年度「資助計劃」的撥款指引及撥款申請表格。
推廣及教育項目須有兒童和持份者參與其中。所有活動均須配合至少一個委員會訂立的主題。2025-26年度「資助計劃」的主題有:
- (1) 童飛翔 展潛能
- (2) 身心發展 康樂童行
- (3) 童一天空下 關懷顯愛心
- (4) 愛․保護孩子
- (5) 童聲創未來
機構或學校如欲提出撥款申請,請使用載於2025-26年度「資助計劃」撥款指引附件C的紙本撥款申請表格或透過電子申請系統 填寫撥款申請,並於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將填妥及已簽署的的撥款申請表格連同其他所需文件,(i)以紙本形式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委員會秘書處(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0樓兒童事務委員會秘書處)或(ii)透過電子申請系統提交。如透過郵寄方式遞交申請,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申請機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已貼上足夠郵資的郵費,以避免撥款申請表格未能成功送遞。所有郵資不足或未付郵資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信封面請註明「2025-26年度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申請」,逾期遞交的申請,一般不予考慮,亦不會自動納入下一輪的申請。每間機構不得提交多於一份項目申請。
申請機構可選擇提交(1)涉及跨區項目團隊的大規模全港性項目的申請,旨在取得重大和持續的影響﹔或(2)主要聚焦地區/學校的較小規模項目的申請。就大規模全港性項目,每個項目最多可獲100萬元的資助,並須於兩年內完成。就較小規模項目,每個一年或兩年期項目的資助上限分別為30萬元及60萬元。就大規模全港性項目及為期兩年的較小規模項目,所有活動必須於2026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兩年內進行,成功申請機構須每半年向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並於2028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總結報告。就為期一年的較小規模項目,所有活動必須於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間進行,成功申請機構須提交半年進度報告(如獲發放預支款項),並於2027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總結報告。
如就「資助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委員會秘書處(電話:2810 3827;電郵:coc@lwb.gov.hk;傳真: 2523 1973)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