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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及宣傳工作小組

召集人

利哲宏博士, MH, JP

副召集人

李婉心, MH
劉仲恒醫生, MH

成員

待定

職權範圍

  1. 檢視有關保護兒童(包括有特定需要兒童)的服務與支援;
  2. 就兒童政策、法例和服務的檢討提供意見,以助識別需要改善的地方及建議措施以填補不足之處;
  3. 通過公眾教育和參與,宣傳推廣與保護兒童及兒童利益、福祉和發展有關的事宜,包括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列明的兒童權利及價值觀;
  4. 透過有效途徑促進兒童參與,並鼓勵相關持份者的公眾參與;以及
  5. 管理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供合資格機構就兒童相關事宜舉辦推廣活動或社區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