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祉及发展资助计划
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会)设有儿童福祉及发展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目的旨在让非政府机构(包括儿童关注团体)和学校等申请拨款,推行与儿童事项有关的推广及公众教育项目,促进儿童的权利丶权益丶福祉和发展。
2026-27年度「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详情见2026-27年度「资助计划」的拨款指引(拨款指引)注。
推广及教育项目须有儿童和持份者参与其中。所有活动均须配合至少一个委员会订立的主题。2026-27年度「资助计划」的主题为:
- (1) 童飞翔 展潜能;
- (2) 身心发展 康乐童行;
- (3) 童一天空下 关怀显爱心;
- (4) 爱․保护孩子;或
- (5) 童声创未来。
请注意,由2026-27年度的申请期起,委员会只会接受透过电子申请系统提交的拨款申请。任何纸本申请将不予受理。机构或学校如欲提出拨款申请,请於2026年8月7日下午5时正或之前,透过政府的中央电子表格服务平台填写并向委员会提交电子拨款申请表格。电子拨款申请表格的列印本样式及有关提交电子申请的指引分别载於拨款指引附件C及D,以供参考。
倘若在提交电子申请时未能上载申请机构或学校(申请机构)/合办机构的数码证书,申请机构须在完成电子申请後,列印已提交的电子拨款申请表格,并於表格的戊部及/或乙9部(如适用)签署及盖上机构印鉴。 申请机构必须於申请截止日期後的5个工作天内(即2026年8月14日下午5时或之前)以邮寄或亲身递交方式,把该经妥善签署及盖章的表格正本送交委员会秘书处(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0楼),邮戳日期将被视为递交表格日期。信封请注明「2026-27年度儿童福祉及发展资助计划申请」。申请机构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已贴上足够邮资的邮费,以避免表格未能成功送递。所有邮资不足或未付邮资的邮件将被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逾期递交表格(如适用)或未有提交其他所需资料/文件的申请,一般不予考虑,亦不会自动纳入下一轮的申请。每间机构或学校不得提交多於一份项目申请。
申请机构可选择提交(1)涉及跨区项目团队的大规模全港性项目的申请,旨在取得重大和持续的影响;或(2)主要聚焦地区/学校的较小规模项目的申请。就大规模全港性项目,每个项目最多可获100万元的资助,并须於两年内完成。就较小规模项目,每个一年或两年期项目的资助上限分别为30万元及60万元。就大规模全港性项目及为期两年的较小规模项目,所有活动必须於2027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的两年期内进行,成功申请机构须每半年向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并於2029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总结报告。就为期一年的较小规模项目,所有活动必须於2027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的一年期内进行,成功申请机构须提交半年进度报告(如获发放预支款项),并於2028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总结报告。
如就「资助计划」有任何查询,请与委员会秘书处(电话:2810 3827;电邮:coc@lwb.gov.hk;传真: 2523 1973)联络。
【注】本拨款指引不适用於其他年度的「资助计划」。